为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江苏省早在2015年便出台《省办公厅关于在我省重点行业领域试行安全总监制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81号),明确在重点行业推行安全总监制度。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岗位,安全总监需统筹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直接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近年来,随着安全生产法规的完善,常州地区进一步细化了安全总监任职与申报要求,其中注册安全工程师被列为重要参考条件。
根据最新政策要求,担任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需同时满足两项基础,并完成企业正式任命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两项条件需同时满足,企业需通过正式任命文件确认任职(任命书模板可参考政策附件1),确保岗位权责清晰。
完成准备后,企业需通过"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完成安全总监信息入库。具体操作分为两个关键环节:
登录平台后,进入安全总监申报模块,需上传以下材料:
所有材料需确保清晰可辨,信息与实际一致,避免因材料模糊或信息不符导致审核退回。
除平台申报外,安全总监持有的A证需在"安全三类人员"管理模块中同步提交审核。该环节由常州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负责,重点核查证书有效性及持证人与申报企业的劳动关系。审核通过后,相关信息将同步至安全总监库,完成全流程备案。
若企业安全总监发生岗位变动(如离职、调任),需在变动后1个月内通过平台提交变更申请,更新系统信息,确保监管数据的实时性。
安全总监制度的落地,不仅关系企业自身安全生产水平,更与行业监管效能直接相关。政策对企业与安全总监分别提出明确要求:
建筑施工企业需将安全总监配备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的核心环节,严格对照苏政办发〔2015〕81号文要求完成申报。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含首次申领、延续)过程中,监管部门将重点核查安全总监配备情况,未按规定配备的企业,其申请将不予初审。
安全总监需依法履行岗位职责,具体包括: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牵头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汇报安全管理情况等。通过系统化、制度化的管理,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各级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将把安全总监配备情况作为必查项。对未按规定配备或安全总监未有效履职的企业,将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限期整改、行政处罚、信用扣分等。
如前所述,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是安全总监任职的重要之一。对于计划申报安全总监的从业者而言,高效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是关键一步。优异网校针对建筑施工领域特点,推出"网络+面授"双驱动课程体系,助力考生快速掌握核心考点。
课程优势体现在:
通过系统学习,考生可有效提升备考效率,为申报安全总监打下坚实的基础。
Q:安全总监是否必须为企业正式员工?
A:是的,安全总监需与申报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建立合法劳动关系,确保其能实际履行岗位职责。
Q:A证过期是否影响申报?
A:A证需在有效期内方可用于安全总监申报。若证书过期,需重新参加考核并取得新的合格证书后,方可提交材料。
Q:企业变更安全总监后未及时更新平台信息,会有什么后果?
A: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变更的,可能被监管部门认定为"未按规定配备安全总监",面临整改要求及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