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中心办公楼项目总建筑面积18500平方米,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与筏板基础设计。受场地限制,开挖土方需外运至指定地点。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并依法签订承包合同与监理委托合同。施工方进场后提交经监理审查确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时间单位:月),后续合同履行中出现三起关键事件,涉及施工机械选择、分部工程验收及工期索赔等《工程法规》核心考点。
施工总进度计划作为项目管理的核心工具,其工期计算与关键线路识别是工程进度控制的基础。根据提供的网络图信息,需通过节点逻辑关系分析确定总工期及关键路径。关键线路指持续时间最长、无机动时间的线路,直接影响项目总工期。
结合案例数据,经节点时间参数计算(最早开始时间、最晚开始时间),可明确总工期为18个月。关键线路需满足各工序总时差为零的条件,最终判定该工程关键线路为①→②→④→⑥→⑧→⑨→⑾→⑿,该路径上的任何工序延误都将直接导致总工期延长。
土方施工机械的合理选型直接影响施工效率与成本控制。除案例中提及的基础形式、工程规模、现场条件、机具设备及机械特点外,还需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分部工程验收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需严格遵循《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要求。案例中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组织验收的行为存在程序问题。
根据规范,地基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验收人员需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内容涵盖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实体质量抽样检测及观感质量验收,确保各环节符合设计文件与规范要求。
索赔处理是《工程法规》的重点内容,需结合合同条款与责任归属分析。事件三中,因建设单位设计变更导致工作B延期2个月,施工方提出工期索赔及两项费用索赔(机械停工损失费13000元、操作人员窝工费2000元)。
经分析,工作B非关键工作且总时差为2个月,延期未超过总时差,故工期索赔不成立。费用索赔方面,机械停工损失属于建设单位责任导致的直接损失,应予以赔偿;但操作人员窝工费已包含在机械停工损失费中(机械台班费通常含人工成本),重复主张缺乏依据,因此仅13000元机械停工损失费索赔成立。
本文涉及的施工进度计划、分部工程验收、索赔处理均为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高频考点。考生需重点掌握:
建议结合历年真题强化训练,重点关注案例题中背景信息与问题的逻辑关联,提升规范条文的实际应用能力。